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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江苏省考区]课程的免考

   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类高等院校的研究生、本科、专科毕业生以及自学考试毕业生报考自学考试第二专业,均可按规定免考已学过且成绩合格的部分课程。报考同类专业的不属免考范围,但可照顾免考公共基础课。

 
1.课程分类
     (1)公共政治课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邓小平理论概论、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原理、以及原设置的哲学、政治经济学、中国革命史。
     (2)公共基础课:公共政治课以及高等数学、计算机应用基础、普通物理、大学语文、应用文写作、公共外语等。
     (3)专业基础课和专业课

  2.公共基础课的免考
 
(1)
专科以上毕业生报考自学考试专科段,其在校期间确已学过且考试成绩合格,可以免考公共基础课。
  
(2)各类高校本科肄业生、退学生(在校学习时间须满二年)可免考已学完且考试成绩合格的公共基础课。

 (3)高等数学的免考
 
A:数学专科及以上毕业生可免考自学考试专科(段)各类高等数学,且不需要出具成绩证明。
  B:专科及以上毕业生原已学过,考试成绩合格,且教学要求较高或相当(如理工类高等数学可免考经济类高等数学,反之不能免考),可免考专科(段)的高等数学。

 (4)普通物理的免考
 
A:物理专业专科及以上毕业生可免考自学考试专科(段)的普通物理,且不需出具成绩证明。
  B:专科及以上毕业生原已学过且考试成绩合格,可免考专科(段)的普通物理。

 (5)大学英语、应用文写作的免考
 
A:汉语言文学(中文)专业专科及以上毕业生可免考大学语文或应用文写作,且不需出具成绩证明。
   B:文、史类专业专科及以上毕业生原已学过现代汉语、古代汉语、现代文选、古代文选、写作等课程二门以上,且考试成绩合格,可以免考大学语文或应用文写作。
  C:专科及以上毕业生原已学过大学语文且考试成绩合格,可免考大学语文或应用文写作。
  D:专科及以上毕业生原已学过应用文写作并考试成绩合格的可免应用文写作,但不能免大学语文。

 (6)公共英语的免考
 
A:英语专业专科及以上毕业生可免考其他专业专科(段)的公共英语,且不需出具成绩证明。
   B:原已获得且有效的大学四级(级以上)英语合格证书的考生可免考专科(段)的公共英语(需出具合格证书原件)。
  C:专科及以上毕业生原已学过英语且考试成绩合格,可免考专科段的公共英语。
  D:取得全国英语等级考试二级证书的可免考专科(段)专业的公共英语。

 (7)其他公共外语的免考
  
其他公共外语(日、俄、法)参照公共英语的规定执行。

 (8)计算机应用基础(045)免考
 
A:获得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一级以上合格证书者,可以免考计算机应用基础。
  B:计算机(微机)类专业专科及以上毕业生可免考计算机应用基础课程。

3.专业基础课及专业课的免考
 
(1)
专科以上毕业生可免考以原学专业基础知识所组成的课程,如会计学专业可免考其它专业的“基础会计学”课程;统计专业可免考其它专业的“社会经济统计学原理”课程。
  
(2)本科及以上毕业生报考专科(段)专业,可以免考与原学课程(考试合格)名称相同,教学要求相当(或较低)的课程。
  (3)自学考试毕业生报考第二专业(专科),可免考与原考专业课程名称相同,要求相当(或较低)的课程。
   

4.本科段课程的免考
 
(1)
专科毕业生报考自学考试本科段,可免考本科段原已学过且考试成绩合格的公共政治课。
  
(2)英语专业专科及以上毕业生、有效的大学英语四级以上证书和全国英语等级考试三级以上证书获得者可免考本科段的公共英语(其它语种参照执行)。
  (3)数学专业专科及以上毕业生可免考本科段的高等数学。
本科及以上毕业生原已学过且考试成绩合格,可免考教学要求相同或较低的本科段高等数学。
 
(4)物理专业专科及以上毕业生可免考本科段物理(工)。
本科及以上毕业生原已学过且考试成绩合格,可免考教学要求相同或较低的本科段物理(工)。

5.农村自学考试实验区课程的免考
 
(1)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免考课程的试行规定》在农村自学考试实验区同样适用。
  
(2)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考生,已通过的课程都有可以作为农村自学考试实验区各大类专业选考模块的课程,并计算学分。

6.课程的免考的申请
 
要求免考的部分课程的考生,就在规定时间内向各市、县(区)自学考试办公室提出申请,填写《江苏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课程免考申请表》一份,并提供下列材料;
   (1)
原学校的毕业证书(必须原件,复印件无效);
  
(2)除上述忆注明不需出具成绩证明的以外,考生应持原学校的成绩单证明(应注明课程名称、学分学时数、考试成绩等)。成绩证明应是原学校的学籍卡(或成绩卡)的复印件,并加盖学校(或教务处)公章(红印);或者本人的人事档案中复印,并加盖其主管的组织(人事)部门公章。

7.其他
 
(1)
自学考试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学分数,每学分大约相当于全日制普通高校授课时数18学时。
  
(2)普通高校学科门类分为: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农学、医学、管理学十一大类别。
  3已获得学士学位的研究生、本科毕业生,如取得第二专业本科毕业资格,且符合学士学位申请条件,可向主考学校申请授予第二学士学位于证书。但若与原学士学位属于同一学科门类的,就不再授予第二学士学位。
 

8.在校生的免考
 
各类学校的在校学生应在学校毕业后凭毕业证书申请免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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