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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主考学校在省考委的领导下,具体负责实践环节的实施工作.请考生到于5月底或12月初到当地自考办领取考核通知.考生需在所有涉及实践的课程理论部分考试合格后才能参加该专业的实践环节考核.对于 新闻本科专业的论文作如下要求:全部课程合格,公开发表两件新闻作品.
★新闻学本科毕业论文与答辩安排★
请无锡、苏州、常州、南通、泰州、盐城的考生在6月1日--10日将相关材料寄出,11月中、下旬在苏州大学进行论文答辩,报名方式为函报,地址:215006苏州市十梓街1号苏州大学校本部成教院自考中心
刘鲁明 收 电话0512-65112336。 (我省其它城市的考生请于同一时间将材料寄往210046南京市宁海路122号南京师范大学自考办
收 电话025-83598522)。
★经济学本科毕业论文与答辩安排★
请考生在6月10日--20日将相关材料寄出,11月中旬在苏州大学进行论文答辩,报名方式为函报,地址:215006苏州市十梓街1号苏州大学校本部成教院自考中心
刘鲁明 收 电话0512-65112336。
★律师学本科毕业论文与答辩安排★
请考生在6月10日--20日将相关材料寄出,11月中旬在苏州大学进行论文答辩,报名方式为函报,地址:215006苏州市十梓街1号苏州大学校本部成教院自考中心
刘鲁明 收 电话0512-65112336。
★机关管理与办公自动化本科实践性环节考核★
请考生注意每年6月10日前只安排一次。报名方式:面报与面报皆可。6月10日为截止时间。报名地址:215006苏州市十梓街1号苏州大学校本部成教院自考中心
刘鲁明 收 电话0512-65112336。
★社会工作与管理本科毕业论文与答辩安排★
请无锡、苏州、常州、南通、泰州、盐城的考生在6月10日前将相关材料寄出,11月13日8时在苏州大学开始安排论文答辩,报名方式为函报,地址:215006苏州市十梓街1号苏州大学校本部成教院自考中心
刘鲁明 收 电话0512-65112336。(我省其它城市的考生请于同一时间将材料寄往210093南京汉口路122号南京大学自考办
任正臣 收 电话025-83593905)。
以上通知如与现场张贴的实地通知有所抵处者,请以实地通知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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